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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父母2万元将14岁女儿卖给39岁男子为妻

来源:北京风险代理律师   网址:http://hcqlaw.viplaw.cn/   时间:2015/8/21 17:27:41

南京晨报2月10日报道 “叔叔,我要回老家过年,我想爷爷、奶奶了……”昨天上午,南京火车站公安派出所里,记者见到了14岁的贵州被拐少女小丹(化名)。一个月前,亲生父母亲和一个人贩团伙以2万元的价格将她卖到安徽天长一个小山沟,成一个39岁男子的“妻子”,南京站民警将她成功解救出来。

“快往前走,不准回头,当心挨打!”去年12月19日上午10时许,由昆明开往南京的K156次列车到达南京火车站,只见4名成年男女“押”着一女孩下车后,将其夹在中间不让她乱走,更不允许她与他人说一句话。就在该少女从出站口走出广场的瞬间,少女见广场不远处有一名民警在巡逻,突然加快步伐向民警跑去。“拦住她,她跑了!”原本在少女身后的男子见状,忙大声喊道。

“警察叔叔,后面有坏人……”少女跑到民警面前断断续续地说。随即广场巡逻民警将4名成年男女拦下。一中年男子对民警说:“对不起,我女儿头脑有病。”抢着要把幼女带走,遭民警拒绝。

经查,少女叫小丹,14岁。中年男子为少女小丹的父亲,姓邓,其他两女子一个为小丹母亲,一个为小丹表姐,另一个为人贩子文某。在民警加大力度调查中,邓某不得不承认将女儿小丹,以2万元卖为人妻的事实。

用邓某的话来说就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他与妻子苏某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上对财产进行了处理,明确了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他多次找到苏某先将“女儿安排一个人家”。在民警一番追问下,邓某谎言被揭穿,原来邓与妻子、人贩等人合谋,将女儿小丹卖给了安徽天长一个39岁王姓男子为“妻”,在收到2万元钱后邓某一行4人带上小丹,将其卖出。

为了达到将小丹卖到天长的目的,小丹父亲将小丹户口本上的年龄从14岁改为了18岁。

掌握了这些证据后,警方将小丹父母、表姐和人贩子文某以婚姻诈骗刑拘。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来源:南京晨报 作者:卢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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