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增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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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我国企业实施MBO的风险与对策分析

来源:北京风险代理律师   网址:http://hcqlaw.viplaw.cn/   时间:2015/7/31 17:23:47

  摘 要:一股世界性的潮流从西方逐渐引入我国,它就是MBO,即管理层收购。在我国,MBO演变成一种以管理层为主、与股权激励相联系、通过融资对目标企业部分股权进行收购并意在获取企业实际控制权的收购行为。但在目前阶段,我国企业是否适宜采用MBO,还有待进一步的探讨。  关键词:管理层收购;风险;对策  MBO(Management Buy-Outs)即管理层收购,是一种资本运作的方式。它是指目标企业的管理者利用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企业的股权,从而改变本企业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进而达到重组本企业目的并获得预期收益的一种收购行为。  从管理意义上讲,MBO与现代企业制度中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委托——代理关系正好相反,因为其追求的是一种所有权和经营权的相对集中。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由于管理层对企业进行收购后,实现了对决策控制权、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接管,而不只是纯粹担任股东的“代理人”角色,MBO的收购者——目标企业内部的管理人员,收购的目标企业——多集中在销售额受GDP变动影响较小且具备有限成长机会的成熟产业。收购后的行为——企业的重组整合,这是它的主要特点。   一、管理层收购的风险分析   (一)法律风险  由于操作缺乏透明度,MBO己经在股权定价、资金筹集等方面招致众多议论。尽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MBO可操作性有所增强,但在我国,因国有资产产权改革是个比较敏感的话题,所以参与者必须小心翼翼,否则会遇到一些法律障碍,简单地逾越只能是暂时的,而且会为今后带来许多难以预测的风险和麻烦。MBO法律风险主要存在于资金和定价两个环节。   (二)规范性风脸   管理层收购公司股权时的融资来源,也是引起争议的焦点。由于收购资金动辄需要数千万乃至数亿元,以中国目前的收入状况,公司管理层势必寻找合适的融资渠道,他们会不会与融资方合谋、为了一已之利而挪用或掏空上市公司的资产呢?又有什么有效的制度去约束与监督这种行为?联想到几年来个别公司高管与场外庄家合谋炒作股票以获取暴利的行为,对此存疑应该说是正常和理性的。   从西方国家的实践看,MBO是杠杆收购中的一种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权时多是从二级市场买入,且收购完成后往往把它转为私人控股公司,股票停止交易。在经历了上个世纪80年代垃圾债券大量发行对金融与资本市场的冲击之后,其相关监管法规也较为完善,因此可以形成有效的约束。反观国内杠杆收购尤其是MBO的情况,无论从监管法规、成功案例还是股市中大部分股份不流通的现状看,较国外市场都有不小的差距。   (三)收购资金来源不明   国内对上市公司MBO的一个主要批评便是收购方的收购资金来源不明问题,就己经实施MBO的上市公司情况看,有深方大、宇通客车、特变电工和洞庭水殖等几家公司在收购中没有披露资金来源情况。但我国目前的情况是,一方面法律禁止银行贷款用于购买股份,从而断绝了管理层通过银行贷款实现收购的途径,另一方面,收购基金特别是专门的MBO基金还没有发展起来,管理层在缺乏有效的信托工具的情况下,实际中主要是通过管理层控制的第三方公司(多位投资公司)通过协议收购的方式受让国有股,进而达到对本公司控股的目的,即中国的MBO操作实际上是采取了一种“迂回”的战术。造成MBO融资“暗箱操作”的另一个原因是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颁布和实施以前,国内还没有有关MBO资金来源披露方面的明确规定,从而给“暗箱操作”留下了政策空隙。无疑,公司的管理层属于富裕族.但是要用自有资金挑动几千万到几亿的收购交易的情况是不多的。因此,融资是MBO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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